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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政府副市长带队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

发布时间:2018-05-25 10:00:35
核心提示:  菏泽信息港报道记者5月23日晚,菏泽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高荣国带队对居民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
  菏泽信息港报道记者5月23日晚,菏泽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高荣国带队对居民小区、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消防安全夜查行动。据悉,当晚,各县区按照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夜查行动,共出动检查组44个,139人次,检查居民小区44个,住宅115栋,人员密集场所49家,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313处,督查整改186处。
  
  菏泽茂业百货有限公司作为消防专项检查的第一站,也是人员密集地之一。“灭火器会用吗?”“发生火灾第一时间要怎么办?”高荣国随机抽选工作人员,仔细询问消防安全知识,并查看消火栓、灭火器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有些消火栓老化,高荣国叮嘱一定要及时对消防器材进行检修,“消防安全是第一位,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消防设施。”
  
  专项检查人员还对夜间营业的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值班值守、消防设施运行等火灾防控措施进行了重点检查。高荣国查看了值班记录,并对几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电线不能乱扯,很容易因为温度过高发生火灾,要改善控制室的环境。”
  
  安全通道也是检查的重点,安置在楼道中的员工储物柜引起了高荣国的注意,他要求社会单位切实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严禁堵塞、占用消防通道,确保“生命通道”畅通无阻。
  
  高荣国一行还抽查了开发区名门世家、牡丹区天泽园、四季花城等住宅小区对小区电动车使用管理。
  
  自去年起,山东省公安厅在全省发布了《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据《禁令》规定,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严禁在未做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内为电动车充电;严禁电动车占用消防车通道;严禁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车充电;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车停放场所等。
  
  专项检查人员检查了居民电动车充电装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查看了有无电动车辆在消防通道、楼道、住户屋内和从住户楼上吊线下楼充电等现象。“要是下雨的话,电动车充电怎么办?”高荣国针对一些室外充电设备提问,要求室外安装的应指定区域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杜绝乱搭乱建现象,确保电动车辆充电安全。
  
  菏泽信息港创新报道“要紧盯重要场所、敏感区域、重点时段,全力做好安保工作;进一步加大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从严落实电动车消防安全‘五条禁令’要求,坚决消除电动车‘入楼入户’、违规充电等隐患;要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力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要坚决采取停业整改措施。”高荣国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张建丽 见习记者 王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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