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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法制办一天召开两场听证会,讨论超标电动车市场退出机制

发布时间:2018-05-31 10:11:30
核心提示:  菏泽信息港根据网络获悉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随意掉头、乱停乱放提起以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为代表的超标电动车乱象

  菏泽信息港根据网络获悉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随意掉头、乱停乱放……提起以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为代表的超标电动车乱象,很多人对此深恶痛绝,而这种乱象在我市由来已久,不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通行,也严重影响着城市形象。市政府通过组织人员到外地考察,建议对超标电动车制定市场退出机制。

  5月29日,市法制办组织召开两场听证会,分别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交警、工商、质监、交通、城管、教育等部门以及群众代表,对超标电动车市场退出机制进行讨论。

  交警部门在听证会上介绍,目前,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在当地工商部门注册在案的电动车销售商户共205家,城区保有量已达10万余辆,95%以上的电动车没有进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名单,属于超标电动车。

  根据《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规定,车管部门无法对超标电动车登记挂牌,从而造成电动车管理上的空白,这些车辆闯信号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载人、随意停车,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和城市形象。市政府通过组织人员到外地考察,建议对超标电动车制定市场退出机制。

  整治车辆包括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产品公告》、以老年代步车或者城市观光车等名义在道路上行驶的以电力、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具体整治措施为:严格生产和销售源头监管,对全市非法生产超标电动车及配件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禁止生产超标电动车及配件。在城区规划整治区域,对超标电动车经销商及销售网点全部清除,严格电动车交易市场和经营行为监管,禁止销售超标电动车及配件。规范车辆通行管理,对正在运行的电动车加强管理,明确路权,只允许在非机动车道行驶;规定过渡期,过渡期满后禁止行驶。划定限行区域,规定时段内禁止超标电动车通行,根据整治效果,逐步扩大限行区域。制定置换或报废补偿制度,限期内车主自愿上缴超标电动车的,予以适当的资金补偿。

  在整治的同时,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公交专线、轻轨、城铁等交通系统的规划、建设步伐,加强“绿色出行”的宣传引导,提高公共交通运送保障能力,吸引城乡居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挤压电动车出行空间,减少电动车数量。

  游客言:到了菏泽

  印象最深的不是牡丹而是电动车

  菏泽信息港小编获悉“前段时间,外地朋友来菏泽看牡丹,没想到,给他们印象最深的不是牡丹,而是菏泽的电动车……”昨日下午的听证会上,一名群众代表说起自己的亲身经历,引起一片尴尬的苦笑。

  这位群众代表说,菏泽的电动车有着各种各样的品牌,各式各样的外形。朋友直言,在外地任何一个城市都没见过这么多的电动车,让他“大开眼界”。而最重要的,电动车的随意闯红灯、逆行等现象,更让朋友感到不可思议。作为中国牡丹之都,却被混乱的电动车夺走了外地朋友的第一印象,着实让菏泽人汗颜。

  其实,这位群众代表所言并不夸张,在菏泽街头,随时都能拍到电动三轮车、四轮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前日早晨,市和平路与丹阳路交叉口,南北方向直行红灯尚有40多秒时间才变绿灯,一名骑电动三轮车的老人行至路口未有任何顾忌,直接闯红灯而过;在市和平路与曹州路交叉口,多辆电动四轮车也是闯红灯;当日下午,小编由南向北通过市和平路与丹阳路交叉口,又见到一辆电动三轮车和一辆电动四轮车同时逆行。

  “迫在眉睫”“非治不可”……两场听证会上,与会人员用这样的词汇表达了对整治电动车乱象的迫切心情。

  怎么治理电车?多方各抒己见

  针对制定超标电动车市场退出机制的建议,两场听证会的与会人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针对“置换或报废补偿制度”,不少人认为并不现实。有人认为,“存在有其合理性”,菏泽电动车数量之所以如此之多,就是因为老百姓有需求,菏泽的公共交通并不完善,公交车运行速度慢、线路不丰富、甚至价格比大城市还要高都是现实存在的问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如电动车方便,在公共交通不完善的时候,让电动车退出市场,群众出行又将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同时,置换或报废补偿需要巨额资金,电动车数量如此之多,财政要面临巨大的压力,以菏泽的经济实力,也不现实。

  而严格源头监管的措施得到了大多数人的认可。有与会人员指出,针对菏泽现状,销售源头的监管更为重要。因为菏泽的生产企业虽多,但路上跑的超标电动车基本都是外地企业生产的,政府应该把重心放在对销售源头的治理上。此类电动车只允许在园区或厂区行驶,而并不允许在公共道路上行驶,但销售人员在介绍产品时,却有意回避这一点,忽悠并不知情的消费者购买。有人建议,工商部门应发挥主体作用,要求商户在明显位置张贴此类电动车允许行驶的范围,或者直接为此类电动车贴上“不允许上路行驶”的标签,不得对消费者隐瞒,否则对商家进行处罚。通过这样的方式,相信会杜绝超标电动车流入市场。否则,不控制销售,只在路上治理,永远也治不好。

  有人认为,电动车乱象其实都是驾驶人引起的,“治人”比“治车”更重要。他们建议,通过制定地方性法规或电动车管理办法等措施,使交警部门对电动车管理有详细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还可以加大处罚力度,将违法行为纳入个人征信,向单位通报、向社会曝光,强制进行长时间的学习教育等方式,加大违法成本,使电动车驾驶人不敢违法。

  各相关部门联动治理也是与会人员形成的一个共识。丹阳办事处一位工作人员举例说,当年菏泽治理“行云乱象”时,之所以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显著效果,就是群策群力的结果。电动车治理难度更大,应该由政府牵头,成立整治领导小组,工商部门负责销售源头治理、交警部门治理路面违法,城管、交通、质监、教育等部门也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有所作为。同时,要将任务分解到各个社区,同心协力才能取得效果。

  菏泽信息港消息:还有不少群众代表表示,针对电动车的治理,我市已进行过多次专项行动,但每次都是不了了之。希望政府这次要下定决心,形成长效机制,切不可再搞“一阵风行动”,否则不仅治理不好,还会影响政府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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