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市中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在解放大街和顺王府内某门市前有刚燃放完的烟花爆竹。菏泽信息港www.heze7.com讯息汇总经了解,该门市今日开业,店主张某某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违规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给于魏某某、张某某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2017年9月29日,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菏泽这俩人因燃放烟花爆竹分别被罚500元!早间消息,获悉到,今天网络收集,在此宣布。对违犯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牡丹公安提醒
2017年11月3日,根据环保部预警建议,经市、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牡丹区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全区自11月4日00: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要求各镇(街道)、区直相关部门按照区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本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
菏泽这俩人因燃放烟花爆竹分别被罚500元!关注事态发展,追究事件故事,博得人们的关注,
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采取相应应急措施。
烟花爆竹燃放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物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大量燃放鞭炮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的碎片、残留物影响城市的市容环境。且很容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菏泽这俩人因燃放烟花爆竹分别被罚500元!近日的消息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
希望牡丹区广大市民朋友认真遵守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发布的《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共同保护好我们的环境!
来源:牡丹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