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5506个入河排污口,完成溯源排查
我市地处苏鲁豫皖四省交界,流域面积12238平方公里,除黄河滩区内579平方公里属黄河流域外,其余属淮河流域。据王利军介绍,近年来,我市扎实开展相关整治工作,不断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其中2021年1-12月,我市8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7.5%,今年1-5月份,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也达到87.5%,完成了国家、省考核任务。今年4月份以来,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7次深入一线,调研、督导水环境治理工作,共梳理、交办县区突出问题33个,目前已完成整治17个,其余正在积极推进。
王利军说,我市将污水管网、污水处理厂等涉水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市委书记、市长交办单工作内容,以市委书记、市长签字交办的形式,交付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其中2021年各县区铺设完成污水管网161公里、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3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5万吨/日;今年截至目前,各县区已铺设污水管网50公里,改造老旧管网、雨污合流管网83公里。
实施纵、横相结合的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据统计,在纵向考核方面,1-5月份市财政共奖励部分县区生态补偿资金1262万元,部分县区需向市财政缴纳补偿资金3938万元;在横向方面,对不达标断面所在县区实行“双倍惩罚”,3-5月份,部分县区共向市财政缴纳罚款金3500万元。
严格涉水企业环境监管,市、县两级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涉水环保行动,其中今年5月16日,市级成立8个检查组、出动人员40人次,对全市60家涉水企业(单位)开展突击执法检查,对涉超标企业全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突出重点领域,开展汛前河流水质隐患排查整治和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等工作。截至目前共排查出各类问题、隐患191个,完成整治186个,剩余问题正在积极整治。全市5506个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溯源排查,分类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已基本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得到有力提升
4月2日,市政府印发了《菏泽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四清”行动方案》,吹响了今年全市生态环境工作的集结号。
据王利军介绍,截至“四清”行动结束,交办至各县区的699个问题已完成整改629个,完成率90%,各县区围绕大气、水、土壤、固(危)废等方面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清查,共清查问题10633个,完成整改9096个,完成率85.5%,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得到有力提升,4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23,同比改善0.7%,在全省排名第12位,较上月前移4位,在168个重点城市中退出了后20位;优良天数28天,优良率列全省第1位。
5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83,同比改善2.3%,在全省排名第7位,较上月前移5位,在168个重点城市中排名退出了后40位;5月份优良天数19天,优良率列全省第6位。
根据国家采测分离反馈数据,1-5月份(5月份为初审数据)国控断面优良比例由第一季度的50%提升至75%;涉疫情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安全有效处置,进一步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获得感。
推动落实水环境治理,保障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我市作为南水北调东线汇水城市,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至关重要。“十四五”期间,国家、省对我市增加了考核断面、细化了考核目标,国控断面由3个增加为8个,省控断面由1个增加为9个,要求今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7.5%,“十四五”期间,8个国控、9个省控断面要全部达到地表水三类水质标准,优良比例达到100%,工作压力较大、任务繁重。
据了解,在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全市三条主要出境河流均为季节性河流,自净能力较差;涉水环保基础设施历史欠账大;农村面源污染及生活污水防治任务依然艰巨;氟化物指标治理难度大。
据悉,在下步工作中,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加大工作力度,综合施策,统筹推进全市水环境治理各项工作,全力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补齐短板;加强农业面污染源治理;切实抓好涉水企业(单位)环境监管,采取灵活多变的形式,定期、不定期开展涉水企业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水环境违法行为。
加快整治氟化物等特征污染物;严格实施纵、横相结合的水环境生态补偿考核,对排名滞后的县区及相关断面长进行预警、通报、约谈,进一步压实县区治水主体责任,推动落实水环境治理各项工作任务,保障国、省控断面水质稳定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