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信息港报道了9月6日,据菏泽市交警支队消息,为治理城区违法停车行为,交警部门启用流动抓拍取证设备。目前为试行阶段,9月15日起开始依法处罚。
交警部门介绍,为进一步加大菏泽市城区违法停车行为的治理力度,禁止城区车辆乱停乱放,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营造良好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即日起,市交警支队启用警用车辆(汽车和摩托车)车载违法停车流动抓拍取证设备试行抓拍。
9月15日起,交警部门将依据流动抓拍设备采集的机动车在菏泽市城区的违法停车数据依法予以处罚。
菏泽信息港讯息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依法规范停放车辆。
1,凡本网注明“来源:菏泽信息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菏泽信息港,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菏泽市交警部门启用流动抓拍取证设备,15日起开始依法处罚。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菏泽信息港”。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与菏泽市交警部门启用流动抓拍取证设备,15日起开始依法处罚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本网所展示的菏泽市交警部门启用流动抓拍取证设备,15日起开始依法处罚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菏泽信息港属于个人的非赢利性网站,部分文章复制采编与网络,如果原文没有版权声明,按照目前互联网开放的原则,如遇到菏泽市交警部门启用流动抓拍取证设备,15日起开始依法处罚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等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会在三个工作日给予更正或删除。菏泽信息港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无法鉴定真假,概不负责,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