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信息港从权威人士处获悉昨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菏泽泰润置业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销售,其行为计入不良信用档案,并予以通报。同时提醒购房户擦亮眼睛,购买房屋时核查企业合法证件,避免上当受骗。
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的《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菏泽泰润置业有限公司违规销售情况的通报》显示,菏泽泰润置业有限公司在菏泽开发区陈集镇开发建设的“泰运佳苑”和“泰润佳苑”项目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商品房预售许可等手续的情况下,向买受人出售房屋,收取购房性质的款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住建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的有关规定,扰乱了菏泽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
经研究决定,菏泽泰润置业有限公司违法违规销售行为被计入不良信用档案,并予以通报。
《通报》最后提醒购房户擦亮眼睛,购买房屋时核查企业合法证件,避免上当受骗。同时也提醒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开发领域的法律法规,加强自律,开展自查自纠,规范销售行为,诚信经营。对于蓄意违规、造成恶劣影响、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公开曝光,严肃处理。
菏泽信息港资讯部获悉据悉,针对个别市民购房人明知项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而盲目私下认购,存在较大投资风险的情况,市住建局已经发布多次警告。为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交易安全,提醒大家在购房时首先要查看项目有没有预售许可证;其次,与企业签订的购房合同一定要实行网上签订,打印出的纸质合同加盖“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备案专用章”。一定不要购买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轻易支付有关定金、预付款、入会费等涉房性质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