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信息港【报道】12月12日,菏泽市人民政府发布《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菏泽市“两新”融合发展试点乡镇的通知 》,内容如下: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菏泽市“两新”融合发展试点乡镇的通知
菏政办字〔2018〕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直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和新型小城镇融合发展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菏办发〔2018〕51号)要求,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菏泽市“两新”融合发展试点乡镇推荐评选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确定牡丹区吴店镇等16个乡镇为菏泽市“两新”融合发展试点乡镇。
各县区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县区政府责任主体作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推进方案,落实土地、财政、收费、资金整合、社会资本参与以及奖励等支持政策,保障“两新”融合发展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从2019年开始,将各县区“两新”融合发展试点工作成效按加分因素列入县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同时,对“两新”融合发展试点采取动态管理,对工作推进不力,不能按时完成既定目标,发展成效不明显的,经市“两新”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试点资格。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