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信息港近日获悉11月26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菏泽市七县三区部分药品经营商企因严重违规,一家被撤销、四家被收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即GSP认证),另有9家药品经营企业因存在主要缺陷和一般缺陷,被依法责令限期整改。
其中,被依法撤销GSP认证的,系菏泽宏卓大药房有限公司郓城一百二十二店(郓城县县医院错对过150米路南),因其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相关规定,市食药监局依法撤销了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SD17-Cb-20160062),企业也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而被依法收回GSP认证的四家药品经营商企,包括菏泽陶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定陶区兴华路中段路北)、单县天奇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常源药店(单县永顺国际花园店)、鄄城金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九店(鄄城县孙膑路雅典城对过)、菏泽市天士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巨野县旗舰店(巨野县永丰办麒麟大道与光明路交汇处向东100米路南),这4家药品经营企业因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有关规定,不再符合认证标准,依据相关规定,市食药监局依法收回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而这四家商企也应按规定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
菏泽信息港讯息汇总市食药监局在飞行检查中发现的:定陶县百姓大药房、单县新一佳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府东店、山东欣美医药有限公司、菏泽清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7分店、曹县磐石大药房有限公司第八连锁店、菏泽震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曹县三十七店、菏泽天士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郓城县水浒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三药店、成武县康缘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这9家药品经营企业存在主要缺陷和一般缺陷,依据相关规定,市食药监局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该局将根据其整改情况,适时组织复查,不能按时完成整改工作的,依法予以撤销并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