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信息港宣传报道从11月16日开始,菏泽城区超标电动车整治进入处罚阶段。截至19日菏泽城区已查扣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300辆,266名驾驶员受到处罚。
据菏泽牡丹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沈祥峰介绍,该大队集中警力、集中装备,在辖区内7条主干道、36个重要路口和路段安排部署警力,综合采取外围控、点上卡、路上巡的模式,对违法上路的超标电动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禁行区域路段进行全覆盖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车。执勤警力对驶入禁行区域路段的超标电动车,一律进行检查登记,一律详细填写《电动车交通违法登记台账》《电动车交通违法登记台账》,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菏泽开发区交警大队长张中斌表示,除了日常的执勤,交警部门还将不定期组织警力开展集中行动,不断挤压超标电动三轮、四轮车上路行驶的时间和空间。
按照菏泽城区超标电动车整治工作方案要求,11月16日起,交警部门依法对禁行区域内的超标电动车予以处罚,对于超标电动三轮车无证驾驶的,处以200元罚款;超标电动四轮车无证驾驶的,处以500元罚款。超标电动三轮、四轮车无号牌上路行驶的,处以200元罚款,有驾驶证的,扣12分。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暴力抗法和扰乱信访、办公及社会秩序等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对被扣留的车辆,30日内不按规定接受处理的,依法予以处置。
菏泽信息港消息显示从11月16日至18日,菏泽城区内共查扣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300辆,其中266辆已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