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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旅游局:自觉遵守“菏泽文明20条”

发布时间:2018-11-09 10:19:09
核心提示:  菏泽信息港编辑人员获悉全国文明城市,是每个城市矢志追求的幸福梦想,是一场永不停歇的幸福接力,是一段永无止境的提升之旅
  菏泽信息港编辑人员获悉全国文明城市,是每个城市矢志追求的“幸福梦想”,是一场永不停歇的幸福接力,是一段永无止境的提升之旅。
  
  菏泽,正在这条路上努力着!
  
  “菏泽是我家,创建靠大家”,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是各级文明单位每一个干部职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菏泽市旅游局自愿承诺积极参与文明环境建设,做文明有礼的菏泽人。凡是要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遵守“菏泽文明20条”:
  
  1、公共场所不吸烟
  
  2、垃圾分类不乱扔
  
  3、不大声喧哗
  
  4、不乱贴乱画
  
  5、不随地吐痰
  
  6、遛狗栓绳、粪便及时处理
  
  7、咳嗽、打喷嚏时用手遮挡
  
  8、礼貌用语不说脏话
  
  9、乘车主动让座
  
  10、有序排队不插队
  
  11、出入电梯先下后上
  
  12、不翻越护栏
  
  13、行人车辆各行其道
  
  14、不闯红灯、不逆行、不随意变道
  
  15、不乱停乱放、不占压盲道
  
  16、斑马线礼让行人
  
  17、不过分劝酒
  
  18、不剩菜、不剩饭
  
  19、不乱摆乱放、乱搭乱建
  
  20、不占道经营、不店外经营
  
  菏泽信息港报道称文明创建人人参与文明成果人人共享。这,既是一人之事,也是一城之事,建设一座文明、有品质的城市是民心所向,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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