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信息港部门获悉当前,菏泽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可有些人为了利益,明目张胆地走上街头,往路边的私家车、居民的家门前、散发非法小广告卡片、传单而往往这些卡片、传单一转眼又被人随意扔在地上对城市的环境卫生、市容市貌造成极不良影响……
9月25日,牡丹分局南城派出所在中华路与太原路交叉口附近,抓获了两名在中华路红绿灯处公然散发名片式非法“小广告”的违法嫌疑人。
经查,违法嫌疑人周某山(男,39岁,河南省南召县人)、王某海(男,55 岁,河南省南召县人)半月前来到菏泽租房居住,专门承接散发小广告业务,二人10天前从城区街头的广告上联系到一个散发“替开发票”的广告业务,上家用物流发给他们名片,发一张名片获利一角钱。二人将非法行为当作“事业”,在菏泽城区主干道路公然散发,并通过微信向上家报帐,通过微信转账结算工钱,抓获二人时已散发5000余张。民警在对二人租住的房屋时搜查时,查缴尚未散发的非法小广告10000余张。
菏泽信息港综合报道两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关于扰乱公共秩序和伪造买卖凭证的规定,现已依法对两名违法行为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10日、合并执行20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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