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信息港近日获悉9月16日起,菏泽市城区禁行超标电动三轮、四轮车工作启动,而随后禁行区域逐步扩大。16日早上7点起,长江路、中华路、人民路将首先开始禁行,严禁超标车辆在以上道路行驶或者横穿!
16日早上7时起,中华路、长江路、人民路将首先开始禁行,中华路(桂陵路至西安路)、长江路(桂陵路至西安路)、人民路(长江路至北外环路)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禁行时段为7:00至19:00。
记者从菏泽交警部门了解到,菏泽交警部门从各县区公安局抽调警力,加上菏泽开发区、牡丹区交警共500余人,14日下午开始进行集中培训,16日起,多个路口,兵团作战,开展不达标电动车违反规定行驶的查处工作。
按照《菏泽市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9月16日开始,对所有驶入中华路、长江路、人民路的超标电动三轮车、四轮车,无论是纵贯、还是横穿,一律予以严肃查处,初次对驾驶人进行2小时的教育、培训,抄写保证书;第二次对驾驶人并处1小时上岗体验执勤;第三次教育培训4小时,并依法处以罚款。
整治车辆包括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老年代步车或者城市观光车等名义在道路上行驶的以电力、燃油、混合动力驱动的三轮车、四轮车。
为确保进行工作顺利进行,14日下午,城区超标电动车整治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在市公安局召开,对9月16日以后城区超标电动车禁行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直有关部门及被抽调的700余名警力参加会议。会议强调,一是务必合理安排警力部署。将警力科学部署在市区中华路(桂陵路至西安路)、长江路(桂陵路至西安路)、人民路(长江路至北外环路)3条主要道路的118个路口。二是务必保持严查高压态势。三是务必坚持规范文明执法。四是务必继续强化宣传发动。
菏泽信息港报道上述按照工作安排和部署,10月16日起,南至长江路(含)、东至人民路(含)、北至黄河路(含)、西至西安路(含)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2019年1月1日起,扩大禁行区域,南至南外环(不含)、东至上海路(不含)、北至北外环(不含)、西至昆明路(不含)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