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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起,菏泽查处不达标电动车违反规定行驶的工作

发布时间:2018-09-14 16:03:53
核心提示:  菏泽信息港记者昨日获悉9月13日,记者从菏泽交警部门了解到,菏泽交警部门将从各县区公安局抽调300名公安,加上菏泽开发区、
  菏泽信息港记者昨日获悉9月13日,记者从菏泽交警部门了解到,菏泽交警部门将从各县区公安局抽调300名公安,加上菏泽开发区、牡丹区交警500余人,将于14日下午开始进行集中培训,16日起,多个路口,兵团作战,做好不达标电动车违反规定行驶的查处工作。
  
  16日起,全市城区将禁行超标电动三轮、四轮车,随后禁行区域逐步扩大。9月16日早上7时起,中华路、长江路、人民路将首先开始禁行,中华路(桂陵路至西安路)、长江路(桂陵路至西安路)、人民路(长江路至北外环路)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禁行时段为7:00至19:00。
  
  自10月16日起,设定禁行区域,南至长江路(含)、东至人民路(含)、北至黄河路(含)、西至西安路(含)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
  
  菏泽信息港编辑人员获悉自2019年1月1日起,扩大禁行区域,南至南外环(不含)、东至上海路(不含)、北至北外环(不含)、西至昆明路(不含)区域内禁止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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