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信息港营管部获悉为了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菏泽市安监局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并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采取三项措施,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简称“双公示”)工作。
所有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由各业务科室落实专人负责“双公示”信息的归集,明确职责分工,实行谁产生谁推送谁负责制,政策法规科负责统一审核,局办公室专人录入上报,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安排到位,促进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
召集相关科室和业务负责人,专题研究部署“双公示”工作,要求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均要在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明确工作要求,分期分批同步推送相关信息。同时,及时向政府门户网站和菏泽市信用体系建设联席办公室进行推送,确保公示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实现公示常态化。
菏泽信息港综合报道此外,依据法律法规和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公示目录,统一格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面梳理并编制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目录,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目前,已对外公布双公示目录103项,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9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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